
都更核定後多久內會要搬遷及拆除?
在都更核定後,還要取得建照後才會拆屋,所以如果需要拆屋,至少在三個月之前就會通知,不要太緊張,一定會有充足的時間給屋主搬家。
改建後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之公共管理基金建商是否有提撥?
依法規定,建商於交屋時通常需提撥一定比例之公共管理基金,作為社區初期運作使用。然而,實務上該筆費用多已納入整體開發成本,並反映於房屋售價中,最終仍由購屋人共同負擔。因此,所謂「建商提撥」,多屬形式上的安排,實質上仍可理解為由住戶支付。
相較之下,若採「委託興建(委建)」方式,由地主或住戶自行主導開發,因無建商利潤介入,整體成本較為透明,開發利益亦可由住戶完整保留。
都市更新期間若想增貸,貴公司能否協助?
可以的。銀行在審核增貸時,會依據都市更新的實際進程與案件狀況評估可貸額度。
我們可協助提供最新的都更進度說明,銀行一定會問我們成功度如何?進度如何?如果同意書已經給我們的住戶,我們會提供協助並與銀行進行溝通,讓金融機構更清楚案件狀況,有助於提升增貸申請的順利度與效率。
請問現在建築設計就是未來的樣子嗎?
我們一定會從旁協助住戶們理想的家,無論從建築物的外觀、室內格局、建材或者電梯樣式,只要大多數的住戶有不同想法,我們都會協助完成,每件事都是可以一起商量達成的,請住戶們放心交給基泰。
我現在不同意,之後還可以加入嗎?
原則上後續仍可再加入,但若案件已進入一定程序,權益條件與作業時程可能會受到限制,建議越早確認越有利—如果同意的人數不足,公司就不會送件,時間就會拖很久。
所有權人過世,親屬如何參與都市更新?
我們會協助親屬辦理繼承的相關地政程序,完成後即可繳交同意書參與都市更新。但須注意:有些關於稅務的問題,萬一不注意就會損失很大,如果有類似的問題,可以聯絡我們公司的都更服務團。
都更地主是否可於分屋後自行銷售所分回之房屋?
依重建契約規定,地主於交屋前不得自行銷售。這主要是為了統一銷售節奏、價格控管,以及避免市場混亂或影響整體銷售策略。如果地主有提前銷售需求,可採共同委託方式,也就是未來公司與地主一起委託指定的銷售公司代為銷售。
都更程序中產權移轉,會影響進度嗎?
不會,但會需要更新權利人資料、補齊文件。若有任何地政的問題,都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如果大家都同意剩餘一到兩戶不同意怎辦?
我們會先以權利變換的價值以律師代為抽籤選屋,「真誠磋商」與「代拆」: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7條,在更新計畫核定後,若仍無法達成共識,實施者可依規定申請行政主管機關代為拆除或遷移!
那如果我們以百分百同意,可以走其他的程序,在很多的個案總是會有少數地主不同意的情況發生,這就需要很大的專業程度,剩餘住戶們可以用交換、投資人的方式解決問題,基泰團隊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和實力,相信基泰能以最有效率方式來去解決所有問題。
陽台與露台的差別?
陽台:計入建坪,也計價
露台:不計建坪但價格會反映在總價上。
就專業的分別,陽台:是看不到天的,上面有頂蓋;露台:是看得到天的,上面沒頂蓋。
公辦都更與民辦都更差異性為何?
民辦都市更新可由所有權人自行組織都市更新會,或由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擔任實施者。
在都更過程中,您不會知道未來和您合建的建商是哪一家公司?到時候是以條件最優的來競標,條件最優並不代表品質最佳;民辦都更,你從一開始就可以知道幫你服務的是哪一家公司,品牌、品質、信任度都可以自己選擇,選擇到好公司,都更加有保障。
基泰給的條件與建材我相信都可以拿去出去外面比較的,選擇一個好的公司勝過到處猜疑與擔心,基泰都更這方面非常有經驗,實力不在話下,我們做的是品質保證與永續性!
法定停車位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但通常只能在同一社區內轉讓,不能隨意出售予社區以外的人。
法定車位在產權登記上,面積屬於公設,出售給同社區有主建物的人可以透過調整公設持分比例的方法完成,如有關於產權登記的專業問題,可和本公司都更服務團聯繫。
陽台補登會影響權利價值嗎? 如何辦理陽台補登?
若使用執照圖上可判別有陽台,雖謄本未登記,仍可於估價條件內載明,納入更新前權利價值評估。但合法建築物之拆遷補償費及拆遷安置費係依建物登記謄本上所載之面積核算,故建議委託地政士辦理陽台補登,避免影響權益。若有任何登記的問題,都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我可以指定要高樓層嗎?
可以提出高樓層的選配需求,未來在選配時也會盡量讓地主依自己的需求來選擇。不過高樓層通常因為視野、採光、通風及市場價格較好,分配價值也會比較高,所以不是單純想選高樓層就一定可以選到,還是要看您本身的權利價值夠不夠、選配順序排在哪裡,以及選到該戶別後是否需要補差額。簡單來說,高樓層可以爭取,但最後要依照公平的選配規則和權利價值來分配,這樣才不會影響其他地主的權益。
另外, 如果越早簽都更同意書的地主,未來在選擇時,都更服務團會盡量協助地主達成目標。
請問與貴公司都更改建時有無保證金?
依都市更新實務,目前多數案件並不以保證金作為主要保障機制。本公司採行「全案信託」制度,將土地、資金及建案開發過程納入信託管理,並由金融機構依約控管資金動用與工程進度。
相較於一次性的保證金,信託機制能在開發全期間提供持續性的風險控管,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工程如期推進,對地主權益保障更為周延。簡單的說保證金是「一筆錢的保障」,信託是「整個過程的保障」。
都更期間房子興建中,如果戶籍遷走,孩子還能在原學區入學嗎?
一般來說,孩子入學會依戶籍地學區分發;如果戶籍已經遷到其他區域,原則上可能會改依新的戶籍地辦理入學,不能當然保留原學區資格。不過,若本案屬於經核定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因重建期間暫時搬遷而戶籍遷出,臺北市有相關申請機制,可在期限內檢附都更核定文件、重建計畫資料及戶口名簿,向教育局申請以原戶籍地學區分發入學。實際能否適用,仍需依當年度教育局規定、學校是否額滿及審查結果為準,因此建議有學區需求的地主,務必在搬遷及遷戶籍前先確認,避免影響孩子入學權益。
額滿學校還要更保守,因為會先審查實際居住事實、優先分發條件與設籍先後;臺北市教育局也明確說,額滿學校會確認孩子是否實際住在學區內,再依優先條件與設籍先後分發。
都市後的房屋價值如何計算?
由估價師選取周邊案例進行估價得出更新後房價,若有任何估價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所有權人是否可以簽署多張同意書給不同的建商?
當然可以,只是最後做成功的只有一家。所以不但自己要多簽,也應該鼓勵其他住戶多簽,因為如果沒有達到85%以上,一般好公司是不會送件的,等到那一天,那家公司超過了85 %,你自然可以做出選擇。
如果我現在有貸款,會影響都更嗎?
房屋或土地目前如果有銀行貸款或抵押權設定,原則上仍然可以參與都更,並不會因為有貸款就不能辦理。只是未來在權利變換、產權登記、拆除重建或交屋移轉時,會需要配合銀行辦理相關程序,例如抵押權塗銷、重新設定、轉載至更新後取得的房地,或由銀行重新審核貸款條件。
簡單來說,有貸款不代表不能都更,但因為銀行也是權利關係人之一,後續需要確認貸款餘額、抵押權設定內容及銀行配合方式。只要文件清楚、銀行程序能銜接,通常不會影響參與都更;但如果貸款金額過高、產權狀況複雜,或銀行不同意相關處理方式,就可能需要提前協調,以免影響後續分配、登記或交屋進度。
若我的房子蓋在國家的土地上該如何解決?
若房子蓋在國有土地上,處理方式需視使用情況而定:
一般來說,可向政府申請承租、補辦使用,或在符合條件下申請購買土地;若屬違法佔用,則可能面臨需配合拆除與返還土地。即使沒有土地,在都更時也會有分配權利。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服務團聯絡。
都更後我想知道補貼租金跟拆遷補償費?
補貼標準與期間
給付方式:分為「現金補償」與「提供安置住宅」兩種,通常按坪數與周邊租金行情估算。
補貼期間:依更新案實際工程進度(從開工至取得使用執照)計算,通常會加計6個月,供住戶搬遷與辦理產權登記使用。然而這些我們都會根據政府所公告的租金水準進行補貼。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核定後,會失效嗎?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經本府審核通過後,應於6個月內擬具事業概要或1年內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逾期未報核者,應依規定重新辦理申請。若有任何都更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選屋的房型大小、樓層和座向可以挑選嗎?
可以的。選屋將依各所有權人之權利價值及本案選配原則進行。本公司將提供完整之房型配置圖及價值對照表,作為您選屋時之參考依據。
何謂共同負擔?
- 共同負擔是指都市更新開發過程中所衍生之相關費用,即所謂更新成本,其費用包含工程費用、權利變換費用、稅捐、管理費及貸款利息等,並應依「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規定提列。
- 在實施者為建設公司或更新事業機構辦理的情形下,共同負擔費用將會由建商先行代墊;若實施者為更新會,共同負擔費用將由更新會會員共同籌措及支應。
權狀坪數是包含哪些面積?
專有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公設面積(大公面積+小公面積)。若有任何地政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日後是否需要將房地權狀交給貴公司?會不會拿我的土地去作抵押貸款?
都更程序中,並無相關法令規定所有權人須交付權狀給實施者,除非所有權人自願設定抵押,否則不會發生土地或建物被拿去辦理抵押貸款之情況。在取得建照後,依法土地會辦理合併,但不會影響地主的權益。
防災型都更獎勵也有期間限定嗎?
關於防災型都更獎勵的期限問題,可以分為申請期限與開發期限兩個角度來思考,針對申請期限的部分,該獎勵是從113年3月29日零時生效,依據目前台北市政府的政策,自計畫發布起五年內都可以申請。另一種期限屬於開發期限,當符合防災型都更獎勵後,必須在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一年內要申請建築執照,如果超過一年的期限則會撤銷許可。
所以我們基泰要趕緊做、時間是有限度的,都更獎勵時程一過我們就沒辦法分回原先優良條件,請各住戶把握機會!
權利變換中,舊違章戶是否能夠分配房屋?
依規定,都市更新後能夠參與分配的人包含: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也就是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的人。
所以舊違章戶是沒有參與分配房屋的權利,但若是採行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實施者可以提供如安置或補償等方案讓違章戶選擇。
土地不是我的,只有房子可以參與更新嗎?
如果分配方式是用「協議合建」,更新後,建商是給你補償金、或分房子、補多少錢,都是依私契約約定。
估價師怎麼選任?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0條規定,應由實施者與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3家估價師,若無法共同指定時,則由實施者指定1家,其餘2家由實施者自各級主管機關建議名單中,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若有任何估價相關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都市更新中的自辦公聽會、公辦公聽會及聽證的差別為何?需要出席嗎?
自辦公聽會是建商或實施者自己開的,比較像說明會;公辦公聽會是政府開的,主要是在聽大家的意見;至於聽證會也是政府辦的,但比較正式,像小型法庭一樣。
地主可抽空參加,因所有會議皆係針對整體計畫內容進行說明,若涉及個別權利變換或分配細節,建議於會後另行針對個案進行說明,以利會議程序順利進行並提高整體審議速度及效率。
選屋後因需求變更,可以更換戶別嗎?
參與權利變換之所有權人其分配單元或停車位變動,應經實施者同意並由雙方出具變更選配協議書。惟考量對都更案推動有貢獻的,例如最早同意的,或者是協助讓別人同意的,實施者都會加以考慮其貢獻,盡量滿足他的要求。
選配原則規定不得選超過權值10%(1.1倍),但想選的房屋超過此權值,該如何處理?
所有權人選配價值遠高於其應分配價值部分,應由實施者與所有權人達成雙方共識始得辦理,且其超額分配之申請,應以不影響其他所有權人應分配部分優先選配權益為限,不宜併同抽籤處理。若有任何選屋相關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請問在都更贈與與繼承哪個節稅?
如果您夫婦選擇「贈與」的方式,房價的計算則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基準,但土地增值稅依規定只能以一般稅率計算,不適用自用優惠稅率,而且超過免稅額度的部分,要繳交贈與稅。以2022年財政部公告贈與稅之免稅額為例,夫婦每年各享有贈與金額244萬元的免稅額度。
王先生的孩子將來如果要賣房屋,由於取得房屋的成本較低,而且已適用新制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會因為可扣除成本相對較低,應繳納的所得稅就會比較高。
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有其他方案嗎?
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者,得與實施者協議改以現金繳納共同負擔,即可參與選配。否則將被列為無法分配者不能參與權利變換,僅能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領取現金補償。另考量部分所有權人對都市更新案之推動具有實質貢獻,例如最早表達同意者,或協助促成他人同意者,實施者亦會將其貢獻納入考量,並盡可能協助提供適當之替代方案。
選的房型與別人重複怎麼辦?
同一位置若有2人以上申請分配時,可由實施者先行協助協調,若協調不成則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若有任何選屋相關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選的房型與別人重複怎麼辦?
如果有兩個以上的人選到同一個房子,會先由實施者協助協調看看能不能調整。考量部分所有權人對都市更新案之推動具有實質貢獻,例如最早表達同意者,或協助促成他人同意者,實施者亦會將其貢獻納入考量,並盡可能協助提供適當之替代方案。但最後仍協調不成功,會依規定用公開抽籤的方式來決定由誰取得該房屋。
如果選配期間結束仍未選屋如何處理?
未於選配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亦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若有任何選屋相關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都更案核定後多久內會要搬遷及拆除?
協議合建:依所有權人及實施者雙方協議內容為準。
權利變換: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之日起10日內,通知預定拆遷日,且權利變換計畫公告期滿至預定拆遷日,不得少於2個月,故一般約核定3個月後,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於預定拆遷日前完成搬遷,以利後續拆除作業。
為什麼有些老公寓都更換不回 基泰為何這案可以?
多數地區無法「室內一坪換一坪」,要當地房價夠高、容積獎勵夠高才有可能。
但我們基泰不是以賺錢為目的去執行都更,我們是希望能提高各位居民生活水平,目的是改善居住環境,公司核心理念一直以來都是以信譽及品質為基準!
所以我們願意來做且用心 來看待逸品,願以一坪換一坪來進行都更!打造雙贏!
服務是我們的重點,賺錢不是,所以我們還會提供很多服務的方案給客戶選擇,以客製化服務來提供最高品質理想!
如果選配期間結束仍未選屋如何處理?
未於選配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亦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以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如果在選配期限內沒有完成選房,就會改用公開抽籤的方式,由見證律師由未被配取的屋與車位名單內抽籤選配房屋。
都更跟危老差別?
都更必須土地1000平米(300坪)以上,獎勵上限是50%,須80%以上同意,不同意者採權利變換,時程很久。都更還有個好處是,可以疊加其他獎勵(海砂/中高層等)。
而危老沒有面積最小限制,獎勵上限40%,要100%同意,所以時程很快,半年就能請領建照開工了。要注意危老獎勵上限就是40%,是不能疊加其他獎勵的。
政府可以協助審閱都更合建契約書嗎?
都更合建契約屬民法上雙方合意之私權契約行為,應由所有權人與實施者自行協商後為之,倘有爭議應循私法途徑辦理,市府不介入亦不審閱雙方之私約內容。
都市更新期間是否可以整修房屋?後續整修費用是否會有補貼?
在都市更新審查期間,考量建物於尚未拆除前仍需維持基本使用功能,建議所有權人可依實際需求進行必要之修繕,以確保居住安全與生活品質。
至於整修費用是否提供補貼,將視個案情況而定。實施者通常會考量部分所有權人對都市更新推動之實質貢獻,例如較早表達同意參與者,或協助促成其他住戶同意者,並將其貢獻納入整體評估,盡可能提供適當之補貼或協助方案。後續如有需要修繕、出租、出售,都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我家的價值由誰估價?用什麼標準來估?
- 都市更新的估價,是為了決定更新完的房屋該如何分配,分為「更新前」估價和「更新後」估價兩個部分。
- 更新前的估價在估每個地主所持有的土地價值,以此價值去計算更新範圍內每個地主彼此間的分配比例。
- 更新後的估價,是為推估出更新後蓋的房子總共可賣多少錢,並且用來計算要折價抵付給建商的成本。
- 更新後的房地扣除屬於建商成本的部分後,再依更新前估價所算出來的地主分配比例去分配給每位地主,這就是都市更新估價的目的。
估價決定和建商合建的比例、如果沒有另行簽訂合建協議,就會用這個比例決定合建比例!
前屋主已簽署都市更新同意書,新屋主是否仍需重新簽署?是否須承受前屋主之權利義務?
是否需重新簽署同意書,應依都市更新程序進度判斷:
- 若都市更新程序尚未送件:
新任所有權人仍需出具事業計畫同意書,方可納入同意比例計算。 - 若都市更新程序已送件:
原所有權人於買賣時應善盡告知義務,向新任所有權人說明都市更新相關內容。若新任所有權人已充分知悉相關權利義務,原則上應承受前任所有權人所為之同意。惟在實務上,仍建議由實施者主動與新任所有權人進行充分溝通,以確認其參與意願,並降低後續爭議風險。如有任何都市更新或不動產交易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本都更服務團。
實施者可以變更嗎?
若於事業計畫報核前變更,可逕由新實施者提送計畫;若於審議中或核定後變更,須召開會員或所有權人會議取得法定同意比率,經新舊實施者公證後,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計畫變更
可以以屋主名義為實施者,是變動性最小,價值性最大的做法,對於執行細節,可以和都更服務團聯繫!
通知拆屋時不要的物品可以留置在舊建物內?
留下的東西多半會被直接當垃圾清掉,可能被收清運費或甚至還可能算違約。
建議先自行整理或確認是否可付費代清。如有需要協助的項目,歡迎洽詢本都更服務團。
陽台會影響都更權利價值嗎?
若使用執照圖上可判別有陽台,雖謄本未登記,仍可於估價條件內載明,納入更新前權利價值評估。但合法建築物之拆遷補償費及拆遷安置費係依建物登記謄本上所載之面積核算,故建議委託地政士辦理陽台補登,避免影響權益。若有任何登記的問題,都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案件核定後,對於估價結果還有申訴的管道嗎?
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若對其權利價值有異議時,應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規定,於權利變換計畫書核定發布實施後2個月內,透過書面方式敘明理由並同時檢具異議申請書,向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提出異議,審議會應於受理異議後3個月內審議核復。
如果營造廠是住戶認識的能否採用?
完全可以接受住戶介紹營造廠,只要在合乎本公司的要求品質以及保障我們都全力配合!
前提是營造廠需符合本公司的規定,因為基泰永遠都是站在住戶角度在建設!
都更程序已完成,房子還可以出租嗎?
若尚未到達通知拆屋階段,只是短期出租,在不影響後續搬遷時程的情況下是可以的,租期建議抓短一點,並保留可以提前解約的彈性。有關代管、代租、裝修、代售等相關業務,歡迎洽詢本都更服務團隊。
什麽是差額價金?
當所有權人實際分配的房地價值超過其應分配權利價值時,應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2條第2項規定,就超過部分「繳納」差額價金;反之少於應分配權利價值時,則由實施者「發給」差額價金;差額價金依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30條規定,由實施者通知所有權人於接管之日起30日內繳納或領取。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如果都更無法成功還有別的方法可以改建?
都更失敗不代表不能改建,只是會改用「危老」或「合建」等其他方式,看住戶共識與條件決定。相關改建疑問,可以聯絡我們都市更新團隊。
選的房型與別人重複怎麼辦?
同一位置若有2人以上申請分配時,可由實施者先行協助協調,若協調不成則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採公開抽籤方式辦理。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如果有公同共有的話,該怎參與分配?
屬公同共有者,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出具選配文件,並選配相同之房屋單元及車位始得辦理選配作業,只要有1人未達共識,則需採公開抽籤方式進行選配。
都市更新的會議通知單是怎麼寄給我的?
我們會把會議通知用「掛號信」寄到您登記的地址(通常是戶籍),如果您擔心收不到通知,也可以主動提供常用地址或聯絡方式給我們,我們會協助確認,避免漏接重要訊息。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請問為何現在建案大部分都是用信託模式,跟過去合建保證金的差別在哪?
合建只有一筆保證金,一旦建商財務發生危機,很有可能會造成建商捲款的狀況,而營造廠的大包,中包,小包,便會拿不到錢而為了地上建物的使用權產生爭議和糾紛。
現在信託的資金流向,銀行資金直接撥給營造廠,因為有信託的關係,專款專用另有完建機制,保障地主都市更新期間土地和建物的安全,款項也是由銀行支付,大包、 中包、小包,皆必須遵循營造合約施工,更加安全有保障。
都更審議要多久?
都更審議時間其實沒有一定,主要會看地主之間的共識程度。一般來說,同意的人越多、意見越一致,審議就會比較快;如果意見分歧大、陳情很多,審議時間就會拉長。
所以最關鍵還是大家能不能先取得共識,這樣整體流程才會比較順、比較快。
都更要花錢嗎?
家中的中古車換新車,要出錢,而舊屋換新屋也是要出錢的,只不過如果是透過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方式來分配,相關的重建成本費用由建商先行支付,等更新完成後,再用地主更新後的房地價值,折價抵付給建商。
也就是說,更新的成本是由建商先墊付,再換算更新後的房地還給建商。如果不想用自己的房地抵付,可以考慮委建方案,自己出錢將可以蓋的房屋坪數全歸自己,想進一步了解委建,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我家不在更新地區範圍內,如何辦理都市更新?
申請劃定更新地區:
-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得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及「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規定,向本府提議劃定「更新地區」。
- 劃定更新地區後,由實施者整合更新單元內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之意願,經檢討符合本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及第14條規定後,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37條規定之同意比例,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規定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後,擬具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程序。
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是不是最後簽的人可以拿到比較好的條件?
一般來說,越早參與的住戶,反而比較有機會把自己的需求納入規劃中;等到後期條件大致確定後,能調整的空間就比較有限。另外,如果晚簽反而比較有利,大家就會觀望不簽,案件也無法順利推動,所以實務上條件會維持一致性與公平性。
簡單說:都更不是越晚簽越好,越早溝通,越有機會爭取到適合自己的條件。
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有其他方案嗎?
當所有權人應分配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者,得與實施者協議改以現金繳納共同負擔,即可參與選配,否則將被列為無法分配者不能參與權利變換,僅能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2條第1項但書規定領取現金補償,其補償費用以更新前權利價值為原則,並由實施者於權利變換計畫發布實施之日起2個月內通知受補償人領取,領取期限為受通知之日起30日內領取。若有任何問題,可以聯絡我們都更服務團。
我爸爸媽媽是我最大困擾,目前不想要他搬來搬去又無法得到妥善照顧?
基泰公司專長多角化經營,有飯店、公寓,也有代管代租的住宅如果有需要可以利用基泰的資源。更重要的是都更時間不易控制,等到都更完成、建照取到的時候,以基泰的資源,一定會找到好的辦法,解決父母不想搬來搬去的困擾。
估價師怎麼選任?會以哪家估價師的報告書作為分配基準?
-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50條規定,應由實施者與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3家估價師,若無法共同指定時,則由實施者指定1家,其餘2家由實施者自各級主管機關建議名單中,以公開、隨機方式選任之。
- 權利價值選定結果以估價總值對於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價值最有利為原則。
社區管理費如何訂定?
取決3件事:
- 支出成本-保全、清潔、電梯保養、設備維護、公電、水費。
- 社區規模與設施-戶數與公設項目。
- 分攤方式-坪數與車位。總而言之管理費是把「社區一年開銷」平均分攤出來,不是建商自己決定的價格。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核定後,是否會失效?是否可以申請展延?若更新單元失效,是否可以重新申請?
- 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經本府審核通過後,應於6個月內擬具事業概要或1年內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逾期未報核者,應依規定重新辦理申請。但已向本府申請籌組都市更新會者,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期限得申請延長6個月,延長次數並以2次為限。另於上述所定期限內,不得變更其範圍,且同一申請人不得申請與原申請案範圍重疊之自劃更新單元。
- 更新單元失效後,仍可依規定重新申請單元劃定。
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我們會怎麼做?
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應補償其價值或建築物之殘餘價值。
提列標的:
合法建築物
其他改良物:
1.合法建築物之增建(如:頂樓加蓋、1樓外推)
2.非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物(多屬未辦理保存登記者)
3.其他土地改良物(違章建物)
其實好的條件都是地主創造出來的,不是基泰,再一個都更大家有共同的共識下進行,都更速度才會快 ,這樣我們才能在最短時間給地主一個有質感的家。
都更防災獎勵?
針對耐震力不足且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如民國63年以前取得使照之老屋),符合結構安全、居家防災等特定條件後,最高可給予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 30% 的容積獎勵,此額度有機會突破一般都更的法定上限。
而我們這次是以初評方式去做、並且積極爭取(相關核准擇由北市府評定),加上我們基泰以住戶利益的最大化去實施,但防災獎勵最終不一定會被核准,基泰將盡全力爭取住戶權益。
估價審議原則探討私約與權利變換分得條件差異?
就私約來講是跟基泰建設簽署私人協議,並根據當時所簽訂分回條件來做協商擬定 ,但如果現在你認為成本變高,是不是分回條件會更好,這要跟這時候物價及造價來做辨別,你也可以用權利變換來與基泰參與都更,但這兩者間,都是以居民利益最大化來做取捨。
為何租金補貼不能延長?
一切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租金補貼辦,條例內容是我們從拆屋到請領使照共36個月,因此案特例有牽扯到 私約問題,所以租金補貼共切為兩種層面,一個是租金補貼月數範圍 依照都更條例安置計劃走,一個是未拆屋前這部分該如何補償租金補貼則是屬於私約問題 ,依照居民與基泰簽訂的契約為主。
容積是否能分享?
視個案情況所屬容積、周遭房價及土地使用強度所分,計算出該建物更新後總價值經過估價得知出共負比,在此情況才可以清楚地主享受價值有多少得知出容積共享比例,至於每宗基地條件與否,基泰會以對住戶最優條件所考量!
如果目前進度緩慢,那怎麼樣才可以加速審查?
因為牽扯到未同意戶,未能以150專案進行,以至於在幹事會有人陳請會延宕到後續進度,都市更新是大家共同的目標,所以對少數干擾戶的行為,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克服,希望每一個參與人都能夠發揮功能,努力說服干擾戶的同意。
假如真的那戶透天厝不進來 ,那真的會放棄我們嗎?
目前基泰選擇服務為取向,對於該透天厝剛好卡在正中間,需住戶共同努力協助與該透天厝對話,因本公司對於該透天厝條件暫時無法溝通,目前給予各住戶條件是室內一坪換一坪!
假如我已經簽署都更我可以換約嗎?
如果已經簽署還沒送件都可以拿回,但如果已經送件,盡力於事業計劃核定前退件,如有簽署都更契約無落日條款的住戶本公司不予以協助!
專案式管理是什麼?
我們只專注從頭到尾的工作,如請建築師規劃設計、選任營造廠及監督、分回比例計算、爭取容積獎勵、代銷買賣,我們做是包案管理一條龍服務,只收取營造成本15%,其餘獎勵全都是你的!
有看過附買回都更方式 你們有做過附買回嗎?
簽約後地主須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給建商,實質上是買賣而非正規都更合建。本公司對於都更都是比較嚴謹看待,因此我們只走正規方式或者可以以委建方式來去執行對地主效益遠大於,附買回方式。
衣冠塚費用方案探討?
辦理衣冠塚(或稱招魂葬、無遺體追思)的費用沒有固定的公定價,主要包含引魂法事、象徵性用品及後續安厝,基礎儀式通常在 :7萬元~20萬元以上,這些費用將提列到共同負擔,並視高家情況而定,公司將會配合?
目前我(住戶)知道要都更,可是我家機械停車要修該怎辦?
目前針對機械停車是迫切需求我認為可以先修,我們這邊有經驗廠商明天可以先幫你過去評估,價錢一定會跟你之前估價廠商差很多,我們明天會前往估價!
營建工程費計算是否有出入,怎委員一直在追這?
在都更過程中,建築、機電工程、勞安費及施工管理利潤等實質興建成本,要用總樓地板面積乘以台北市營造單價計算,與委員所提出意見是相符,目前針對基準值來源,已回覆給更新處。
而計算拆除及營造費用會牽扯到共同負擔費用。
機械停車為何公司不採用?
本公司對於產品規劃上都是屬於坡道式停車,房屋未來的增值性與安全性都與停車的方式有關,因此我們在基地整合及規劃都是500坪以上才會做,都是以坡道式為前提作為開發條件!
第一次聽到全案式管理 ,那這樣你們賺什麼?一般建設公司都採協議合建?
全案式管理,住戶委託基泰建設統籌執行全案重建過程的大小事務,並分回全部重建後面積,也就是未來重建後價值全部歸地主享有。
那我們只在開發、規劃、發包、銷售面、營造、訂價、品質控制、地主服務、協助交屋、產權規劃與地政登記繼承過戶等方面提供專業的服務,甚至代租、代管、代修的服務。一般來說我們會收取百分之十五服務費用,作為所有屋主的終身朋友。
若都更以權利變換的方式實施分配,怎麼樣的情況下無法選配房屋?
- 【不能選配】若您更新前的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面積標準,您將不會參與房屋的選配,而是領回您更新前權利價值相當的現金補償。
- 【不願參與選配】不願參與參與分配更新後的房屋,而是選擇直接領取更新前權利價值的現金補償。
共負比你們會灌水嗎?
對於共負比是否灌水,估價由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評定更新前土地價值與更新後不動產總值,計算共負比高低。
在審議會對於合理性,若共負比偏高,審議會會要求實施者說明其必要性,保障不同意戶或全體地主權益。
對於這種疑慮,基泰在業界已經50年,我們公司很注重社會責任與形象,如果擔心這個問題,可以選擇「委建」,全部坪數都歸地主,這樣就絕對不可能有灌水的疑慮了。
房屋的選配以不超過自身權利價值10%為原則,若自身權值低於選配時的權值時該如何?
依分配結果,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面積多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繳納差額價金;實際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少於應分配之面積者,應發給差額價金。
未開闢計劃道路如何協助開闢?
可以依照建築法32條以經指定建築線且未完成闢建之道路為出入通路者,應符合:
- 新建五樓以下或六樓以上建築物應於建築工程放樣勘驗前,分別自行開闢完成三點五公尺以上或四公尺以上之施工道路及依實際需要擬定之臨時排水系統。
- 申請使用執照前應施工完成排水系統,並完成出入通路路面鋪設。
因此地涉及水土保持,待需新工處確認是否
在都更的過程中,遇到墳墓時應有的補償與救濟金該如何計算?
應行拆遷之土地改良物及墳墓,應予補償,而補償的金額,則依「臺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臺北市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發給辦法」查定。
拆遷補償費及拆遷安置費是如何計算的而拆遷安置費的起迄日期為何?
拆遷補償費及拆遷安置費是由估價師於權利變換計畫內為估算並提列,而拆遷安置費的時間,通常界定為實際搬遷騰空交屋日起算,一路計算至取得使照並交屋為止。
因此估價師會以更新期間+6 個月為基準,計入權利變換費用提列總表。
之前就有建商詢問,如果其中四、五戶沒有進來要怎辦?
目前本宗基地採委建機制,如不同意住戶位於基地旁邊,那我們就會將不同意戶割捨,那他是在基地內核心地區,公司會先盡全力跟住戶以協議合建談過,如果剩餘住戶條件未見反應,本公司會就目前住戶是否意願承購該樓層以達到本公司目標100%全體住戶同意都更才會推進!
在台北市的建築物若欲申請容積移轉可以100%捐贈公保地嗎?
容積代金:接受基地移入容積應有 50% 以上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辦理。
送出基地:公園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道路用地所定著之私有土地。
今日重新與估價師核對發現共負比顯著提高原因為何?
- 在共負比中總銷費用是分母 如果總銷太高有時候導致共負比過低 ,應搭配周圍房價在15%內做調整。
- 發現工程營建費用基準值及基準日非常重要,當事業計劃送件時應以當日為基準日,應以主計處數據為基準。
- 經過調整後從原先共負比47提升至52.75,對於後續我們所分配利益較優。
若我家繼承人數眾多,至今還未辦理繼承登記,我們(繼承人們)是否可以表達參與都更的意願?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另依都市更新規定,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者,即不計入都市更新同意比例之計算。因此,只要被列冊管理,則繼承人的同意與否,就不會列入同意比例計算。
我的陽台雨遮會列入估價嗎?
雨遮估價處理:
於107年1月1日以後已刪除不能辦理登記與計價範圍
如107年1月1日以前針對已申請建照或都更報核的建物,雨遮仍可登記為附屬建物。我們對於無法更新後建築雨遮是無法認列的,因此只針對陽台作為估價重點。
關於我的陽台補登也會列入估價嗎?
其實未補登的合法陽台若能從竣工圖判別,估價時可載明並納入更新前權利價值。基本上我們在做都更都會保障地主原有權益。
關於協議合建實施者權責與土地所有人權益?
「協議合建」係依土地所有權人與實施者雙方合意之私權契約內容進行權利價值分配,審議會、第三人公證人(律師)沒有審議的權責。
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得由實施者與他人共同擔任建築執照起造人。而「協議合建」中,地主為產權登記與合建契約之義務人,所以不能委任他人或由第三人作意思表示!
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程序進行時,期間須舉辦公聽會及聽證的程序,然而兩者間的差別在哪?
公聽會邀請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出席,目的是為了廣泛蒐集意見及聽取其想法類似於舉行座談會的形式,程序上並無嚴格的法律規定;而相較於聽證,聽證的程序則嚴謹許多,行政程序法中有相關規定必須遵守,而且必須將民眾陳述的意見納入考量並說明採納與不採納的理由。
領有同張使用執照 可前方是法定空地 這樣可以分割出來變賣嗎?
首先法定空地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
它在地籍上登記在你名下,但在建築法上永遠綁定該建築物,不能單獨處分、不能算進另一棟的建蔽率。
只有獨立地號、不計入建蔽率的私人空地才能單獨買賣。
原使照核准時的法定空地與建築物在法規上緊密相連,分割後不得違反原先規定的空地比例。
都市更新依權利變換方式實施時,地主除了可以分配到更新後的房子外,另在稅務上又有哪些優勢?
- 地價稅: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更新後減半徵收2年。
- 土地增值稅:依權變取得的土地,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40%;不願參與權變領取現金補償,減徵40%;未達最小分配面積而領取現金補償,免徵土增稅。
- 房屋稅:更新後減半徵收2年。
- 契稅: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減徵40%。
我的土地有在你們規劃土地中,可是你們都沒有動靜?
目前案件仍在相關規劃及程序確認階段,各項作業需要依地主意願、整體規劃及相關法定程序逐步進行。
土地開發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們毎二個月都會向你說明進行到哪個階段,現行已在針對建物結構已請結構技師評估中
尚需要住戶配合與協助,希望你也能參與和協助,一起為自己打造新的生活居住美學。
如果希望了解案件的最新發展,歡迎隨時與我聯繫。
服務人員:余先生 (開發部)
電話:0973970322
申請防災獎勵該注意地方?
- 爭取免辦結構評估
於民國63/2/15(不含)前已申請建造執照之領有使用執照者,免辦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鑑定申請。 - 快速判定
較易通過以(加強磚造、磚造)4、5樓建築為準,在結構圖中X、Y的承載拉力也不同,以老舊公寓中都是磚造在支撐建築物體重量及拉力,也因此較容易符合ID值。 - 防災獎勵 [危老、都更]判定差異
危老是以建築分數為判定標準,如建物開窗多、頂樓頂加、地下室未開挖、鋼筋裸露等扣分,較易爭取到防災獎勵。
都更是以建築的鋼筋密集度或箍筋繫筋的角度進行,此鑑定著重於一樓為鑒定點,並計算得出ID值小於0.35才符合防災獎勵。
有些房屋是興建於實施建築管理前沒有使用執照、沒有建物登記,那這些建築物該如何處理進行建物所有權補登。
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 應提出之下列文件辦理
- 建築物設籍之戶籍證明、門牌編釘證明、房屋稅證明或稅籍證明、水費電費證明、建物完工證明書、地形圖航照圖。
- 以下為實施建築管理的時間
舊市區:45/5/4
景美木柵:58/4/28
南港內湖:58/8/22
士林北投:59/7/4
所以有些建築物沒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登記或建造執照,並不代表不合法,可能是因為當時並沒有實施建築管理,我們必須多做一個補登的動作。
因此承接防災型都更的獎勵,我們需要協助這類民眾向機關申請認定合法建築物。
建商協闢道路該注意什麼?
道路高度:以銜接前方既有道路高度及現況排水條件為原則,確保道路順平,避免產生高低差或積水問題。
道路寬度:依都市計畫、建築及相關法規規定之道路寬度辦理,並配合主管機關核定範圍施作。
協闢範圍:依開發案及法規所需之長度、寬度辦理,實際範圍以核准之建築線及相關圖說為準。
排水設施:配合既有道路排水系統設置排水溝、雨水孔、集水井等設施,避免雨水回流或積水。
水孔蓋及人孔:於協闢道路範圍內,依相關管線及公共設施需求設置水孔蓋、人孔等設施,並注意與路面高程順接。
公共管線:配合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污水及雨水等公共管線配置,並預留必要之管線空間。
若我家隔壁土地是台北市有的土地,我若想合併利用,什麼情況的市有土地可以出售?若我承購土地並繳納完竣後幾年內要開發取得建照?
可以買,但購買150平方公尺以上就要(出售附買回機制),價格為合理市價出售。欲了解細節可加入會員。服務團會提供更深入的資訊
想問我前面道路陳家說有他的名字 ,這樣會跟電視上一樣被封路嗎?
於台北市現有巷道廢止或改道自治條例中
原則禁止私封:
現有巷道若具備「公用地役關係」(供公眾通行多年),土地雖屬私人所有,但土地所有人不能任意封閉或禁止他人通行。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加入基泰會員,基泰能提供法務及地政詢問,如果有權益被侵害,我們會第一時間協助處理問題!
只要我前方現況有道路就可以指定建築線並蓋房子嗎?
非所有道路皆能指定建築線,可得指定建築線之道路標的為下列兩者,ㄧ為直轄市、(縣市)建築機關,所發佈之計畫道路及非都市土地之道路。
二為現有巷道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現有巷道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始得另為指定建築線。
需注意都市計劃線與地籍圖是否中間存有截角,若有截角則無法指定建築線,且可能無法符合土管規定最小面寬。
欲了解細節可加入會員。服務團會提供更深入的資訊。
我們(地主)在與建商合建時,該如何保證建商不會因為資金鏈斷裂或其他原因而停止都更?
面對這個問題,本公司會採取都更信託的方式,邀請第三方信託銀行,地主將更新前的土地產權移轉登記給信託銀行(受託人),取得信託證明,建立債權防火牆,而之後銀行會設立專戶,由融資銀行撥款及建商籌措之興建資金統一存入,控管資金的流向。
而新聞時常出現一些建商先出一部分的錢給地主,希望地主先將土地過戶給建商(好讓建商整合),建商則承諾日後土地一樣會進行都更,實際上這些都存在被過戶的風險。
目前看到樓下有一位屋主要賣我看房仲說是更新案件會比較貴,像這種買了好像可以賺很多錢?
其實這時候更應該要冷靜去思考,獲利方式以及時程 。
- 條件
危老重建必須達到100%同意,都更也至少要達到80%的同意門檻,在這時候再介入才是投資應該注意的,以及時程如果是事業計劃送件案子比較確定。 - 分回坪數
所在區域、周圍房價、使用分區、獎勵值、公設比、基地規模及營建成本這些都會影響到分回條件,不是一個房屋說都更,就能有所影響到房價,因為現在想是想像空間。 - 是否有釘子戶
目前多以持續溝通協調為主。若進入權利變換階段仍有爭議,雖可申請政府調處,甚至《都市更新條例》賦予政府代為拆除的權限,但實務上政府執行代拆門檻極高。
以上充滿著不確定性,風險很大,如果真希望投資,可以加入會員,由服務團幫忙評估,才能有效降低風險,目前本公司海光、溫泉、大業較為成熟案子,相對較於穩定,投資風險較為可控!
都更開始後,我們本來的神明廳和祖先牌位要怎麼安置?
請地主完全不用擔心,這是許多家庭最重視的大事。在舊屋拆遷到新屋落成的過渡期,我們公司不僅與國內最頂級專業的禮儀服務機構皆有深度合作,同時,更擁有國內最頂尖、完善的安座設施與專屬園區甚至連毛小孩的專屬安厝設施與園區都一應俱全,我們一定能協助地主圓滿照顧到家中的信仰與每一位成員。
如欲了解細節可先行加入會員,服務團隊會提供您更深入的資訊,我們會盡力幫您談到理想的價格。
若我的舊房子還有房貸還沒還完,這樣可以參加都更嗎?
可以,原本的房貸在都更期間可以先辦理轉移信託,等新房子蓋好後,再把剩餘的貸款轉移到新房子上繼續繳納即可,不需要在都更前一次還清。
都更期間如果我的房屋想要代租、代管,要如何進行?
我們服務團一直都有在做這一種服務,對於修繕服務經驗豐富,屋主的一通電話,我們就會把你急迫的需求做好。
在程序上,這些服務都必須先加入會員,我們服務項目非常多元,從地政、代書、法務、修繕、代管、代租、代售、都更、專業諮詢等都是我們的服務範圍!
地主詢問,若我們的房子是以都更的形式進行,新建起來的房子是否和外面建商一樣有保固?牆壁漏水誰要負責?
新房子完工後,我們會比照一般新建的房子,提供結構保固(通常為 15 年)以及設備與防水保固(通常為 1 至 3 年)而保固期內有任何非人為的損壞,都由我們負責維修到好。
詢問包租代管的話會篩選租客嗎?
會的,我們在媒合租客時會進行基本的租客篩選與資格審核,包含工作及收入狀況、入住人數、租屋需求、是否有特殊居住需求等,並會依照房屋條件及房東設定的出租條件進行配對。
我們的目的是在出租前盡可能了解租客狀況,降低後續租賃上的風險。
遇到自己的房屋疑似有違建,該怎麼辦?
交給我們,專業團隊協助您處理
老屋常見增建、外推、加蓋等情況,若不確定是否屬於違建,不用自己煩惱。
我們提供 「基泰老屋服務」,協助住戶:
確認建築現況:協助了解房屋是否有增建、外推或加蓋情形
地政協助:調閱謄本、核對產權及相關資料
法務協助:協助釐清相關權利及法律問題
專業判斷:由建築、地政及法務專業團隊協助分析
後續處理:依個案情況提供適合的處理方向
不確定是不是違建,先別急著處理
交給我們,從確認問題開始,協助您把事情一次釐清。
都更時,我可以和隔壁鄰居把舊房子的價值合併,換一間大間的房子嗎?
當然可以,只要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選配期間提出合併申請,就可以把兩戶的價值加在一起,選擇大坪數的房屋,不論是住宅或是店面皆可以選擇,只要沒有超出自身的價值就不用差額找補。
有些鄰居已經搬走把房子租人,要怎麼聯絡他們來談都更?
都更是大家共同的理想,必須要靠所有人一起共同努力,尋人的壓力和責任都放在某一個人身上,事情很難成功。除了我們專業團隊會透過合法管道全力追蹤外,這更是大家的事,非常需要老鄰居們互相熱心提供線索或幫忙引薦。
歡迎加入我們的官方會員,與我們並肩作戰,隨時共享最即時的情報,攜手成就我們的幸福家園!
想問你們修繕之後,會有保固嗎?
老屋修繕完成後,由基泰老屋服務團建立完整的保固追蹤機制,從修繕前現況紀錄、施工內容,到完工驗收皆留存資料;完工後持續追蹤屋主使用情況,透過定期回訪確認修繕成效,若保固期間再次發生相同問題,則協助安排廠商檢修,並做好案件紀錄與後續追蹤,讓屋主感受到公司不是「修完就結束」,而是持續提供服務與保障。
我二樓陽台水泥大面積剝落該怎辦 ?
基泰屋主服務團針對陽台水泥剝落,主要能提供現場勘查判定、修繕方案諮詢、專業廠商推薦以及代修代管協調等服務:
初步現場勘查與評估: 派專人或特約技師到府檢視剝落狀況,判斷是單純表面粉刷層老化、微量鋼筋鏽蝕膨脹,或是結構性的海砂屋/嚴重漏水問題。
安全預防與評估建議: 針對高空鬆動塊體提供緊急清落或防護建議,避免水泥塊掉落砸傷路人或車輛,並評估是否需進行補強工程。
修繕方案諮詢與工程轉介: 協助評估工法(如鋼筋除鏽、防銹處理、結構補強砂漿抹平、防水層重做等),並推薦配合的專業修繕廠商或工班。
如果分回新房子後,我覺得隔間不喜歡(例如想把三房改兩房),可以改嗎?
完全沒問題。為了貼近每位住戶的實際生活需求,我們在施工過程中都會預留一段「客變期間」。只要在符合建築法規與結構安全的範圍內,不論是想變更格局還是調整隔間,我們都非常歡迎您帶著室內設計師或與我們的建築團隊共同討論,一起規劃最適合您家人的生活動線。
新大樓蓋好後,公設比會不會很高?管理費會不會變得很貴?
這是老屋換新大樓後必定會面對的「居住習慣改變」
公設比的部分:現代新大樓的公設比通常落在 32% ~ 34%。這並非建商刻意灌水,而是現代建築法規強制規定必須設置「雙安全梯(逃生梯)」、排煙室、無障礙電梯、地下室車道與消防蓄水池等公共必要空間。
管理費的部分:新大樓設有 24 小時物業管理、電梯維護、垃圾集中處理清潔、公共照明與園藝景觀。管理費會依據未來管委會決議的每坪單價(例如每坪 80~120 元)計算。雖然這是一筆新開銷,但換來的是極高的安全性、收發包裹的便利性與高齡長輩的無障礙環境,資產價值也會因此大幅提升。
公寓後方的法定空地是別人的,會影響我們住戶嗎?
會的
很多老公寓住戶會發現,房子後方明明一直都有在使用,但查土地權狀後,卻發現土地所有權人並不是自己或其他住戶。
這時候就要進一步確認:
① 土地謄本的所有權人
② 建築物謄本及原始建築執照、核准圖說
③ 該土地是否屬於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
④ 住戶目前是否有使用、通行或其他權利
⑤ 未來辦理都更、危老或改建時,是否會影響整合及權益
土地是別人的,不代表住戶一定沒有權利;但實際權益還是要回到土地、建物及相關文件來判斷。
如果你家也有類似情況,不用自己查、自己猜。
基泰屋主服務團,協助屋主從「土地、建物、產權到都更」一步一步釐清。
先了解自己的權益,再決定下一步怎麼走。
假如我不都更,老公寓沒有電梯,可以加裝嗎?
可以!台北市有老公寓增設電梯補助方案。
補助最高300萬元,特定條件最高可達 400萬元,原則補助工程費 50%~65%。
適用對象:屋齡 30年以上、無電梯的合法公寓,費用等依實際依現場評估。
不都更,也能改善老屋!
有土地、產權、電梯或補助問題,歡迎找基泰屋主服務團協助了解。
社區裡有年長、行動不便的獨居老人,都更時誰來幫忙他們搬家?
我們非常重視弱勢與高齡地主的照顧,針對行動不便的長輩,我們不僅會提供一對一的搬遷協助與住宅的安置,我們會提供不只一個方案包括申請公營社會住宅或轉介至適當的老人安養機構等等。
如欲了解細節可加入會員,服務團隊會提供更深入的資訊,我們會盡力幫您談到理想的價格。
